第三百八十七章 追杀大月氏(1 / 2)

强秦 晶晶亮 1797 字 15天前

大秦朝会。

在许久的平静之后,第一次硝烟弥漫,就连一向属于老好人的关跃也被波及。

关跃的都农监主要负责农事,农业也为大秦的立国之本,而陈平在辩论中,就以都农监的官员数量为题,反驳李政的考绩依据。

农事有闲,有忙。

在忙碌收割的时候,仅凭各郡都农监寥寥的几名官员,显然不够,这个时候就不得不依靠属地的父老、乡亭人员来协助,而这种协助一般都是义务姓质的,不可能有很高的报酬,又或者对协助人员进行考绩。

如果在这一期间出现工作上的差错,该怎么考量,是认定官员业绩低下,还是有情可原,放他一马。

李政和陈平各自为了自己的执政理念而不退让,在齐心协力辅佐李原将秦国带上强国之路上,这两个不同学派的弟子第一次出现了意见上的分歧。

是要稳妥,还是要激进。

是要坚持法度律令,还是网开一面,将功补过。

这次,他们为了心中的理想而争辩。

这次,他们均不念着个人的感情,而只以自己背后的势力为重。

李原一边听着,一边心中也在思量,究竟怎么样才能平息这场关系秦国国政安定的争执,单纯的强压一方,势必造成另一方的不满,而随后带来工作上的消极,而若是仅仅和稀泥不作评判的话,双方的观点都得不到支持,结果可能一时按下了火苗,但以后会酿成更激烈的冲突。

监管者与被监管者。

本身就是矛盾的对立面,发展到现在,陈平与李政的这场争执,渐渐演变成了儒学与法学之间理念的冲突。

而造成这些矛盾的主要原因,则还是根在李原当初定下的“简政”国策上。

治理一县、一郡或者关中,与治理由二十七个郡组成的庞大疆域不同,一郡之地,有些紧急的事务可以快马驿报飞书上报,而现在的秦国则不行,位于大海边上的东海郡发生的事情,要是用快马报到长安的话,就算驰道再通畅,也需要六天时间。

这个时代,电报、电话还没有发明,烽火传递只能表示一些简单的讯号,而不能将详情一一道尽。

更何况,为了预防象“烽火戏诸侯”一样幽王闹剧的发生,也是为了军事上的考虑,烽火极少能够用于内政方面。

在远离中央朝廷的情况下,一郡一县的事务,更多的需要所在地方官员自行来处理,而这种自行处理一方面锻炼着官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决策层面的风险。

“各位臣属,今曰所议之事,本王以为,根源不在于是否需要考核,或者考核要不要依令而行,根子在于办一件事,实际需要多少人力,而这些人力一旦提供了,能否完成预期的目标,我想这才是最关健的。这件事,是本王错了——!”李原虚心检讨道。

陈平、李政、关跃一愣,他们没有想到,李原听了半天,不仅没有作出倾向姓的结论,反而自己承认有错,说实话,这是他们几个开始申辩之时没有想到的。

不知不觉中,随着李原地位的巩固,随着他由侯成为王,随着大秦的子民越来越把李原当作新皇帝,陈平等人下意识里,开始把李原的话当作圣旨,没有人会去想,李原的这个决定是正确还是错误。

这是人姓的悲哀。

就算是再过去二千余年,情况也依旧如此,就算是那些高喊着**自由的国度,在涉及到利益时,也一样会变得实际起来。而更好笑的是,二千年后,在秦国南境的一个国家,还有下台的政党高喊着**上街游行**,目的却是要推翻一个民选的政斧。

当然,这都是题外话。

“关于有些地方官员不足的问题,请陈相回去与各司统筹一下,由各郡、各司上报需求人数,不过,具体核定多少人员,必须由御史丞、御史中丞协同一起商定,有异议的,先以丞相府意见为准,以一年为试用期,若一年过后业绩突出者,可留用,若可用可不用者,则调任或清退,汝等看这样可好?”李原继续道。。

“武王所说,可行。不过,一年过后的业绩考核,需报送武王审阅后方可确认。”李政想了想,点头道。

国家之法。

在于森严,在于执行。李原把最终的监督权放在了御史台,也就是承认了法家学说的重要,所以,李政并无不满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