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哥”,梁红道,“有句话我不知该不该说。”
“说”,吴天道,“有什么话就痛快说,你可不是支支吾吾的人。”
梁红道:“我觉得诗雅,可不像天哥认为的那么简单。在天哥眼里,她只是一个可人儿疼的小侄女儿,但或许她心里,要比咱们道上的女人还狠呢。”
吴天点点头,只是表示听到了,便没再说什么。
叶诗雅一路疾驰,恨不得直接开到天涯海角去!死了,就不必面对这些事情了……
可是她还活着,沈墨也还活着,所以有些事情,她就必须要面对!这世上,果然最狠的人才有绝对的主导权,看来她还不够狠。如果她像吴天那样,可以随随便便就杀人,自然也就不需要去求人了,也不至于被吴天给摆了一道!
还假惺惺的说什么替她摆平?当她是傻子?
只要她现在离开国内,那就摆明了是在畏罪潜逃。逃跑,在萧北那里根本起不到一丁点儿作用。萧北随便一个电话,就会有该国警方来抓她,她逃到哪里,都逃不出萧家的势力。即便是深山老林,只要萧北想要找她,最终也一定找得到。
呵呵……想要让她死?没那么容易!
吴天,不用靠你,我自己也能把这事情摆平。我就不信,只要我一口咬定这是巧合,萧北还能把我怎么样?
况且又不是没有给陆嘉逸东西,不是真的给了他萧北和沈墨住的那栋别墅的地址么?不是给了他很多与萧北和沈墨习惯行程有关的照片么?到时候这些直接和萧北承认就行了,这种小算计,总比想要杀人罪名来得轻吧?
呵呵……想要害死我?哪儿能那么容易呢?
忽然车尾一阵猛烈的撞击!被追尾了!
“该死……”叶诗雅骂了一声。真是认倒霉,喝凉水都塞牙!
她的速度已经够快的了,没想到这种速度,居然还会被人追尾。那人的车开得得有多快?
“没长眼睛啊?作死呢?”叶诗雅开门下车,刚好看到车内有一个穿着棕色夹克的人走下来,破口大骂道。
这人似乎是不想惹事儿,直接甩了一叠钱给她,道:“走走走,别在这里瞎嚷嚷,烦死了。”
叶诗雅看到这些钱,火气更大了。和她比钱多?呵呵……真是不长眼睛的家伙。
看了这车一眼,倒是挺值钱的,还是一台高调的迈巴赫。但是现在随随便便哪个煤老板、土财主,都开得起这样的车,也没什么可稀奇的。一看这人的样子,就不像是什么有地位的人,地痞流氓一般。
“你给我听着”,叶诗雅直接把包里更厚的一沓现金拿出来,在夹克男面前甩了甩,道,“跪下给姑奶奶舔车,这些钱都是你的。听清楚了没?傻蛋,土包子,恩?”
还好包里有不少现金,不然就要受到这低层老百姓的侮辱了。真有意思!现在的人可真是越来越不懂得尊卑,别管是什么人,兜里面有点儿钱,就自觉得天底下他是老大了!
夹克男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只是回身看向车内。
叶诗雅这才发现,车里面还有一个男人呢。
男人穿着立领中山装,和吴天差不多年纪。但是因为生得国字脸,所以有些显老,看起来不如吴天有派头儿,没有道上人的那种精神和狠帅。再加上穿着打扮,看起来倒像是一个儒商似的。
只是从他的座驾和刚刚疾驰的速度看来,这绝对不可能是个儒商。
难怪这夹克男看起来穷嗖嗖的,原来只是个小喽啰而已,正主在这里呢。
但是钱已经甩出来了,大话已经说出来了,这时候服软,也是太窝囊了吧?被吴天摆了一道,还要担心着萧北,她今天已经够气闷够窝囊的了!
“呦呵,小姑娘,真是有点儿意思……”这人一身酒气,缓缓踱步到她面前。
如此看来,国字脸十分威严,近距离看着,更比吴天的瘦削脸型多了几许霸气。此时针锋相对,完全不是隔着车窗看到的感觉了。
叶诗雅暗暗咬牙,一来是觉得自己判断错误,二来是觉得这人不好对付。心里暗叫倒霉,早知道就不这么张扬了,何必惹出这样的事情来呢,万一不好收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