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2 / 2)

若非这开封府有铁面无私的包拯坐镇,崔桃真怀疑这位韩推官是被选美选进来的。他这种长相和气质的人在开封府当官,真的不会增加女性的犯罪率?

“崔氏,你还有何话要说?”

男声淡而清冷,透着几分斯文气,却也无情。因发现对方在铡刀下竟胆大地盯着他,不悦地蹙眉。

宋朝的审案流程非常严谨,《宋刑统》中规定,如有犯人喊冤翻供,就必须启动‘翻异别勘’程序。也就是说,在判决执行前,只要受审的犯人喊冤不认,就要另派人重新勘察复审案件,而且这样的机会足足有三次。

崔桃马上道:“妾冤枉!妾没杀人!”

“三次复审,你都甘愿认下谋财偷盗、杀人灭口之罪。今至此地步,何必改口?官府审案,岂容儿戏。”

韩琦的语调没有波澜,看崔桃的眼神也有几分讽刺,随即示意衙役继续行刑。

想不到原来的‘自己’竟然把三次机会都用完了!

既然没有机会,那就只能创造机会,霸王硬上弓了。

“大人,我要供出同伙!”崔桃再度喊道。

这女犯居然又叫韩推官‘大人’,怎么那么不要脸?

衙役们虽仍然觉得好笑,但已经有所适应,比前一次略显淡定。

韩琦则默然盯着崔桃,脸色沉冷。

“韩推官恕罪,妾每每着急害怕之时,就忍不住想起父母,不小心失口了。”

崔桃礼貌道歉之后,哽咽地抽着鼻子,唰地流下了两行泪,速度比某些人眨眼都快。

“妾撒谎了!妾本想替他死,可看着这锋利的狗头铡,想到自己竟落得死无全尸,甚至最后没人收尸的下场,终究是没骨气,害怕了。

哪怕他肯在行刑前看妾最后一眼,妾大概也不会这么后悔……”

哭声凄凄,配上她哀伤欲绝的表情,有着极强的渲染力,在场几乎所有人都被崔桃的情绪所感染。大家更惊讶于她话里的内容,原来真正的凶手不是她?她在替人受死?

韩琦刚调任为开封府推官不足五日,此案在他接手时,所有步骤皆已走完,只剩下升堂宣判。

之前审阅案卷时,韩琦曾怀疑过崔氏有帮凶,因为仅凭她一个弱女子去杀死清醒状态下的一男一女,可能性并不高。但在复审过程中,这崔氏再三坚称只有她一人谋财杀人,同时现场也没有证据证明当时还有别人,所以案子便只能这样判下去。

如今崔氏濒死生惧,竟道出有内情,又岂能纵容真凶逍遥法外。

“押过来。”韩琦道。

崔桃终于得以从铡刀下脱离,略松了口气。

等衙役把崔桃拖回公堂中央的时候,崔桃气若游丝状,耷拉着脑袋,好像快不行了。

崔桃瘫软地趴在地上,几度努力地想爬起身,欲向韩琦行跪礼,奈何力气不足,又趴了回去。如此往复了三次,惹得韩琦再度蹙眉。

“就这么说!”

“他……他……”崔桃面贴着地,弱弱地低泣,这会儿她声音小得跟蚊子似得,韩琦要全神贯注才能听清。

“他姓甚名谁,哪里人士,现在何处?”韩琦质问。

“他——”

崔桃哪里知道他叫什么,是哪里人。她现在只有一段糊掉的记忆,只能肯定自己没杀人,其它的事她完全不清楚!

崔桃缓缓地抬头,确认这位韩推官对她的话感兴趣后,心里有底了,口将言而嗫嚅,突然翻了白眼,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衙役再度上前查看,“韩推官,她好像又晕了。”

“弄醒。”

衙役这一次没再泼冷水。刚才这女犯的话大家都听见了,她很可能在替人顶罪,瞧她刚才那哭哭啼啼的傻劲儿就很像是被人忽悠了。蠢是蠢了点,但也让人心疼。

衙役便叫稳婆来帮忙,掐人中,掐虎口,又施了银针,人还是处在昏迷中一动不动。

韩琦只得宣布退堂,明日再审。

崔桃被丢回大牢后,一直熬到稳婆走了,才假装气若游丝地苏醒,慢慢地睁开眼。

空气里弥漫着潮湿霉烂的古怪气味,总之很不好闻。一丈半见方的大牢内,四处撒乱着稻草,西北角有一脏兮兮的马桶用于解决屎尿问题。

崔桃发现还有另一名女子跟她同牢关押,二十多岁的模样,身材壮实。此刻正歪着身子躺在东墙角的草垛上,嘴里叼着一根稻草,眼神不屑地看她,表情有些蛮横。

王四娘注意到崔桃在看她的时候,她张口就骂一声‘贱货’。

崔桃懒得理她,她现在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她席地打坐,心中默念法诀,尝试引气入体,这里的灵气很稀薄,而且质量还不咋好,想凭此修行提升功力是不大可能了,但用来慢慢调理身体还可行。

她现在的身体太虚弱了,各器官都有衰竭的迹象,更有严重的心疾。刚刚在公堂上,原来的自己大概就是因为心疾发作而亡。

“贱货!老娘叫你呢,你装耳聋是不是?”

王四娘蹭地起身冲向崔桃,抬脚就朝崔桃那张白嫩的小脸儿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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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冤假错案,宋朝的审案程序其实挺严谨的,《宋刑统》规定是翻供三次,到南宋变成五次,实际审案的次数还有可能更多。转发一下查到资料:

据《资治通鉴》记载,南宋淳熙年间一民妇阿梁与叶胜通奸,杀死了亲夫程念二。县令审案,确认是叶胜在程家屋外杀死了程念二,当时,阿梁在屋子里抱着孩子,没有呼救,所以判为同谋。一审结果处斩。阿梁不承认是,翻供达到10次。审理了9年,在第11次审理之后,主审官耿延年认为“罪疑惟轻”,疑罪从无,应该免阿梁死罪。送皇帝御批,阿梁得以免死,从轻发落。

(另:话本小说里提到的开封府三口御赐铡刀可先斩后奏,是戏剧化的表现,属文章设定,不用考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