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金莲(1 / 2)

海上星 Misyus 1146 字 27天前

甲午战争以降,中国积贫积弱,而外国却有蒸蒸日上之势,人们特别愿意了解东洋和西洋的政治、经济、文化乃至日常生活。各大报社、杂志社都为这一类内容留下充足的版面,有识之士也都热情投稿。因此,人们也就从报纸上读到了从比较文化角度批评叁寸金莲的文章。

许多中国人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只有中国的女人裹脚,外国女人都是天足一双,自由地行走活动;原来士大夫所吹捧的叁寸金莲竟是这样地戕害女性的身体,物化女性,不把女性当人看;原来上层人士为了把市民阶层的女人和贫穷的农家女区分开,竟能想出这么野蛮的手段。

这种说法很快收获了反对的声音。有朝廷中的遗老,立刻写文章发在下一期的同一版上,骂那人狼子野心,思想西化,颠覆国体。更指出:“难道西洋人的做法,都是对的吗?中外文化地理环境不同,怎可一概而论?我由于公务,接触到不少外国公使的夫人,她们毫无女子温柔娴静的美德。这样的女子,或者外国人是赞赏的,但中国女子不应向他们看齐。”末了又附上一张他的十八岁小妾和十叁岁女儿一起放风筝的相片,以证明所谓叁寸金莲对于女性身体的戕害完全是无稽之谈。

事实上,反方之中不乏高人,常常登出振聋发聩的语句,批评正方崇洋媚外也理由充分。但全国关于女性小脚的看法在漫长的几十年时间里还是渐渐地改变了。一种文化,一种国粹,若以戕害将近一半人口的身体来保存,总不是那么得人心。再说,连年战乱,小脚甚至不方便逃命。

只是上层的口风还没改变,缠小脚作为一种划分阶级的现象,依然存在着,等待着一次彻底地清洗。

十多年前,举国上下都发起天足运动,小脚才在大部分地方退出历史舞台。

当时,京沪两个地方的长官都是铁腕人物,下了死命令不准缠脚;已经缠了脚的女子,年龄但凡不超过十八岁,也强命人放开。两地着实因此事造了一些命案。

冯国年当时执政未稳,不宜采用过激手段,且他对下面的人还是宽厚的,于是一面令下面的人宣传天足,一面娶了五太——一个天足的留过洋的女人。这下子,滨城稍微有点政治嗅觉的人都了解到了他的意思。

可不巧了,相辉楼那时候的老板是个遗老。他固然琢磨出了冯国年的用意,然而实在舍不了金莲癖,且看当时的新闻,以为并未争出个分晓,便料想其他人也舍不掉金莲癖,打了个两面下注的馊主意。当年一批买进来十二个漂亮的小女孩子,他分成两拨各六个人,一拨以程莹莹为首,缠足;另一拨以方湄为首,天足。

没想到不过两叁年后,一代新人换旧人,风向彻底变了。那老板可算彻底认清了形势,干脆将相辉楼盘了出去,告老还乡了。换了一个新老板,再买进来的,就都是天足了。当时的那六个人,也就成了沧海遗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