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2)

小南风 玖月晞 2366 字 2天前

这期间,周洛听到过一次南雅的消息。

有晚下雨,周洛去接林桂香,两人撑着伞往家走时,林桂香说起白天发生的一件蹊跷事。

傍晚一群妇人坐在小卖部门口闲聊,化肥店的老板娘说了南雅的闲话,是要不得的那种,说看见农具店的男人陪老婆去买衣服,南雅趁女人看衣服的空当偷偷摸了那男人。正绘声绘色讲着,被前来买橘子的南雅撞了个正着。南雅也没说什么,买了橘子就走了。估计也是在乎流言的,走的时候手抖,橘子滚一地,狼狈地捡了走了。大家又聊了一会儿,后来来看电视的人多了,就准备散开。结果说闲话的老板娘起身时也不知怎么搞的,下半身的裙子全被拉下来,光着两条腿,傻了眼站在一群大人小孩面前。

周洛哼出一声笑,痛快道:“活该。”

林桂香瞪他一眼:“她丢脸丢大了。——也是奇怪,她的裙子怎么无缘无故被扯下来?”

周洛眉毛挑得老高。

要是有人借着捡橘子,把谁的裙子勾在椅子的钉子上,简直轻而易举。

周洛更想见南雅了,可见了又有什么用处呢。

他以为和南雅再不会有交集。可不到一个星期,就出事了。

那天,周洛吃完晚饭,提着饭盒去小卖部送饭,他脑子里塞满物理公式和化学分子,想着解题方法,没注意脚下,到小卖部门口踢到一个软咚咚的小东西。

周洛吓一跳,魂魄回归,低头一看,穿着小旗袍的宛湾踉踉跄跄差点摔倒。周洛赶紧扶住。

小宛湾摸着脑袋抬头看,乖乖地说:“周洛哥哥好。”

“对不起,我没看见你。有没有撞到?”周洛把饭盒放在柜台上,弯腰揉她的额头。

“没有哩。”她摇摇头。

“你呀,走路也知道在想什么?”林桂香把饭盒打开,啧一声,“筷子也不拿。”

“店里不是有一次性筷子么?”

林桂香白他一眼,转身去拿。

周洛蹲下:“宛湾,来买什么?棒棒糖?”

宛湾点点头,又摇摇头:“棒棒糖,还有,桂圆干。”

周洛一愣,心头一软,小声问:“你妈妈让你来的?”

宛湾点点头。

她不生气了?!周洛一喜,立马又觉不对,她连小卖部都不愿来,这不是更生气?

惊喜到沮丧只在一念之间。他是那阴晴不定的傻子。

林桂香给宛湾拿了一袋桂圆干和两根棒棒糖。

“阿姨再见,哥哥再见。”

周洛见宛湾走的方向不对,拎着她把她的小身体转过来,道:“你家在那边。”

宛湾糯糯道:“我去看姥姥。”急忙忙换一口气,又继续,“妈妈说姥姥一个人在医院,很孤单,要我去给姥姥送桂圆干吃。”

周洛说:“去吧。”

宛湾吃着棒棒糖抱着桂圆干,慢慢吞吞跟小蜗牛一样离开。周洛看着她的背影,起初还微微笑着,突然,心头就涌上一阵不好的预感。

“妈!赶紧报警。南雅家出事了!”周洛撒腿就跑。

一路狂奔冲到南雅家,才进院子就听到桌椅翻倒杯碗碎裂的声音,伴随着男人的怒吼:“他有没有喜欢过你?为什么回来?是不是因为你?你为什么不说话?说话!”

随即一声沉闷的声响,像是谁的头撞到墙壁上。

周洛毛骨悚然,冲进大门,家里一片狼藉,椅子碎了几把,南雅摔倒在墙边,额头上血糊一片。她竟一声没吭,细白的胳膊撑着地面,想要爬起来。

周洛眼睛一下子血红。

“你他妈的说话!”男人抓起一把椅子砸过去。

周洛扑上去抱住南雅。椅子碎在他背上,周洛痛得跪倒在地。

徐毅更怒,上前扒开周洛,把南雅从他怀里揪出来,像拎起一个破布娃娃。眼见一巴掌要扇上去,周洛冲上去死死抓住他的手,吼:“放开她!”

两人虽然身高相当,但少年毕竟比成年男子瘦弱,周洛拼尽全力也只能和他呈僵持状态,南雅夹在两人中间摇来晃去。

“老子打自己女人要你管?!”

“放开她!”周洛暴吼,一脚踹向徐毅的肚子。后者踉跄着后退几步,踩到摔碎的椅子滑了一下,摔倒在地。

赶来的派出所民警周洛她妈涌进屋里。

徐毅倒在地上,说话不堪入耳:“高中生都搞上你了,你他妈能耐!他跟你什么关系啊他要跟我拼命?!——你什么时候搞上她的?日爽了就敢来造反?!”

“你给我闭嘴!”周洛血液倒涌,额头上青筋直暴,冲上去一脚要往他胸口踩,被陈钧他爸抱住往后拉。可周洛爆得跟牛犊子似的,根本扯不住。枉他读书十余载,碰上这样粗鄙的污蔑竟无以回击,激红了眼,只能施以更粗鄙,“你他妈给我闭嘴!人渣!我操.你先人!”

林桂香何时见过儿子爆粗口,当场惊呆。

作者有话要说:

看文的女生居多,所以,关于家暴,和妹纸们讨论几小点事,(南雅的情况受时代和一些别的事情限制,但也是慢慢在发展的,这里先主要谈目前这个时代的一些,)

1.家暴不是只有外表粗糙的人,很多知识分子也有,2.家暴有一次后,就绝对会有二次、三次、四次,千万不要信家暴男人的话,再帅再好再有钱再活儿好都不行,3.婚姻只是一种状态,不是甩干机,也不是贬值计价器。如果选择走进又离开,你只是选择改变了一种状态,不是选择了贬值和掉价,如果有人说离婚了的女人是贬值掉价了的几手货,不用理,你们的思想是恒星和屎的区别,恒星不会大老远跑来把屎坨砸一拳再跑的。好的婚姻就惜福,不好的,不要留恋坚决抛弃。

4.在一人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离婚比我们想想的难很多。之前看过一个调查,因家暴而起诉的离婚案件,出于种种原因,成功的不到百分之十。证据难拿,财产分配难定(因为对过错方的认定),孩子问题,各种。我们常以为的分居多久就事实离婚,理论上非常美好,真正用这个离了的人,微乎其微,操作性相当差。

5.归根结底,女的得自强,不为任何人,只为自己。只有自立自强,你才能在揪扯时请得到更厉害的律师吧,你才能在被财产分配牵绊的时候一拍桌子说老娘不要你一分钱也要跟你离吧,你才能在争取孩子的时候说你有能力抚养小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