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2 / 2)

荒野妖踪 玉柒 3214 字 1个月前

我又是一愣,这谈论的好像是我啊!当下更用心的倾听起来。

马平川道:“我也不想,但不这样做,后果是什么你们都知道。”

我心中大奇,到底我能有什么事竟然能让马平川一口气说出这么多话来,当真不可思议。

疯老头一下怒了,声音陡的提高了八度:“去你m的,别跟我提什么后果!老子活了八九十岁,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还就不信这个邪了,老子说不行就是不行!”

薛冰却道:“起码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什么事是可以逼我们非这样做不可的,表哥,你可别忘了,连你的命都是小华救的。”

疯老头似乎仍旧怒气未消,冷声道:“和他这种人说不清楚,他只知道达成目标,从来不愿意去想这样做对小华公平不公平。”

马平川似是也急了,高声道:“我要是没想这些的话,早就将他杀了,还会等到这一天,你们又不是没看见小华那天暴走的情况,如果现在不杀了他,万一再发生这种事,就凭我们拦得住吗?”

我只觉得脑袋一懵,接下来他们的讨论就再也听不进去了,脑海中不断有个声音来回播放,马平川要杀了我,马平川要杀了我,马平川要杀了我……

第64章 无容身之处

我也不知道怎么走回自己房间的,脑海中翻来覆去就是这一句话,除此之外,再无半点其他念头。

经过这七八个月的相处,在我的潜意识里,已经把疯老头、马平川和薛冰当成了亲人一样看待,忽然得知这个消息,感觉自己的心比被插了一刀还痛。

我站在窗边,眺望城市的灯火,虽然繁星万点,却没有一盏是真正的属于我,我的满腔热血,随着自己的心一点一点的冷却,陡然一股悲凉从心头升起,只觉得天大地大,竟然没有我容身之处。

原本在那宁静的山村,有爷爷相伴,那是家,虽然冷清贫穷,却有着家的温暖。

到了疯老头这里,马平川虽然冷口冷面,薛冰虽然若即若离,疯老头虽然疯疯癫癫的不靠谱,但我可以感觉得出来,他们正在接纳我,包括哪些保安和佣人,也没拿我当过外人,对我都很亲热。

这使我一度非常满足,认为自己成了这个大家庭的一员。

其后两经生死,我更是将马平川当成了兄弟一样看待,可如今他却要杀了我,只因为一些可能发生但还未发生的事。

即使我曾救过他的命,还喂了他两次血。

当然,自从那次和柳异轩对阵暴走之后,我心里已经隐约猜到了点什么,我的身体好像隐藏了一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和父亲在我额头刺的纹身有关,而且一旦发作起来,很有可能会失控,并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

上一次暴走,要不是外公的及时出现,单凭我自己确实是无法掌控得住的,差一点就咬了疯老头的喉咙,及时那不是我的本意,也确实吓的我不轻。

可是,如果让我和马平川的地位互换,我一定不会这么做!我情愿牺牲自己的性命,也不会让自己的兄弟受到一丁点儿的伤害,更不会亲手杀了自己的兄弟。

这让我的心发冷,冷的冰寒彻骨,这让我的心疼,疼的心如刀割。

我忽然很想念很想念那个小山村,想念爷爷,想念父亲,想念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外公,想念我那从未见过面的母亲,甚至想念那些纯朴憨厚的乡亲。

可是,他们都不在,爷爷和父亲已经阴阳相隔,外公的行踪根本难以捉摸,至于母亲,连她在哪里我都不知道。

这偌大的世界,只剩下我孤零零的一个人,面对着这一切。

人情凉薄,冷暖自知。

我不能因为这个和马平川发生正面的冲突,不是因为实力的差距,只是我不愿意,不愿意疯老头看到这个场面,不愿意薛冰看到这个场面,也不愿意和自己的兄弟发生手足相残的场面。

可我也不会就这样束手待毙,我知道马平川是真的动了杀心,在书房的门外,我都能闻到那股刺鼻的血腥味。那是马平川的独特标志,只要那种血腥味一出来,说明他就已经下定了决心要杀了我。

所以,我只有走,离开这里,远远的离开,一辈子都不再和马平川见面,像条丧家之犬。

可我该去哪里呢?

这个城市根本就不属于我,我在这里,就像一个局外人,远离了疯老头他们,我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融入这个城市。何况,这个城市距离马平川也太近了,以疯老头的实力,想找我应该很简单吧!。

回到山村去吗?也不行,那地方太明显了,马平川很快就会找到我,何况上回乌鸦也去过山村,乌鸦背后还有个很可怕的人物,也还盘算着对我不利,我要是回去,只会把灾难带给乡亲们。

那个曾经宁静悠闲的山村,我再也回不去了。

城市里的灯火,好像忽然都变成了嘲讽的目光,一个个都在说:“快看,那里有一条无处可去的野狗。”

我知道,这一走,就真的成了一条无人问津的野狗,也许哪天死了,都不会有人知道。

可我还是静悄悄的出了门,挂着微笑和遇到的佣人们打着招呼,虽然要离开了,也没必要让他们看到我失魂落魄的一面,何况我是像条野狗一样仓皇的离开,更不想让他们看到真实的我,保持点风度吧!

顺着路走,漫无目标,天上的月光冷清,一如我的心情,冰冷、悲伤。

一直到进了城区,喧嚣的气氛才使我有了点温度,醒悟了过来,我仍旧在人世间,我还得活下去。马路上的车来车往使我有点畏惧,感觉就像一头头猛虎在咆哮奔腾,这畏惧使我有点缩手缩脚,结果招来了好几句司机的骂声。

我忽然笑了起来,被人骂也是一种存在,起码说明还有人厌恶我,比一条野狗的存在感要强上许多,野狗只会被压死,然后被撵压成肉泥。

我走进了一条街道,同样很是喧嚣,很是热闹,却没有汽车来来往往。比野狗仅强一点点的存在感,我不需要。

有些人,即使即将死去,也会把尊严维持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很可悲的是,我也是这种人。

街道两边布满了饭店酒楼,灯红酒绿,歌舞升平,划拳猜令的声音不时传进我的耳朵,大街上偶有成群结伙的醉汉,勾肩搭背,憨态可掬,大声的说着一些连自己也不一定能听懂的醉话。

说实话,我很羡慕他们,起码他们在这个城市里,有亲人、有朋友、有兄弟、有人牵挂。

我忽然很想喝酒,之前和爷爷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偶尔也会喝,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有着强烈的渴望,我只想喝酒,而且要喝醉,然后,管他呢!明天一睁眼,看得见天上的太阳再说。

可我悲催的发现,我身上连一分钱都没有,口袋里比脸都干净。

我绝对不会回去的,即使饿死在外面,我也不愿意让疯老头和薛冰看见马平川的长刀刺进我的胸膛。

如果可以选择,我情愿选择被饿死,或者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