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2 / 2)

宋清徽把叶小妹如何说话说一半、在精明的叶婶跟前蒙混过关的过程尽收眼底,低头掩去了眼底的笑意。人不可貌相,

又开了一次眼界,宋清徽也没傻站在这里,笑着打了个招呼:“叶婶,我同伴他们在前面,我先过去了。”

王翠芬笑容满面的点头,当着小妹的面,到底没把邀请说出口,怕她又勾起什么想法。

反正孩子他爹在这儿看着,总有机会跟小宋说的。

宋清徽走了,王翠芬也准备把叶舒华拉走,而且只需要一句话,“我过去排队领肉了,你来不来?”

“来啊!”终于等到重头大戏了,叶舒华简直热血沸腾,把还没走远的宋大哥彻底抛之脑后,挽着她娘的手臂兴冲冲往人群里走,走了几步又发现她娘手里的盆“另有乾坤”,顿时更激动了,“娘,你怎么拿两个盆,有这么多肉分的吗?”

“想得美。”王翠芬瞥了她一眼,笑道,“另一个盆是用来装猪血的。”

“猪血?”叶舒华约朋友涮火锅,偶尔也会点猪血鸭血之类的,所以听她娘这么说倒也不算太失望,而是舔了舔嘴唇,“猪血不能留着过年吧?”

“那可不,猪血留不了几天,不吃都得坏了。”王翠芬想想还有点心疼。

叶舒华却完全兴奋起来了,脑子里疯狂想着猪血的各种吃法,没条件涮火锅,还可以毛血旺,啊不,他们家没毛肚,那就冒猪血,香辣入味,依然好吃得让人流口水。

就在叶舒华的畅想中,他们家的肉和猪血都接完了,猪血和猪肉都分量十足,没人敢交给叶舒华端,王翠芬便让林红梅把小胖子交给叶舒华,她们婆媳俩负责把东西搬回家。

小胖子一到小姑姑怀里就变得格外黏人,小胖脸主动贴到叶舒华脸颊又蹭又卖萌。

冬天干燥风大,农村也用不起那些奢侈的宝宝霜,大部分孩子都冻成一张张皱巴巴的高原红,叶大宝就没这个烦恼了,他因为孜孜不倦的抱小姑大腿,偶尔也能得到小姑姑的怜惜,给他抹一点雪花霜,小脸蛋依然保持着光滑白嫩,蹭起来还挺软嫩q弹的,所以这项互动叶舒华也比较配合,姑侄俩默契十足的来了个深度贴面礼。

互相问完好,叶舒华才抱起小胖子,跟上她娘回家去。

她们回家的路上,还有许多队员抱着盆刚出来,络绎不绝。

叶舒华突然灵光一闪,问道:“娘,这些猪要杀到什么时候?”

“半个上午肯定要了。”

叶舒华目瞪口呆:“那我为啥要起早贪黑,吃完早饭再来瞧热闹不也一样吗?”

王翠芬彻底乐了,“谁知道你为了啥。”

叶舒华想起她二哥昨晚欲言又止的模样,就很心塞了。继队长父亲和叶三哥之后,叶大哥和叶二哥竟然也步入了坑妹大军_(:3j∠)_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强迫症非要把这段剧情完整才更新。

不过写完可以放心睡觉觉了~

晒晒攒了好久的霸王票——

前几天更新渣,小可爱们都没放弃我,太感动啦,三月份我要励志起来

顺便月底忘记求营养液了,要不要月初来一发哈哈哈

晚安啾咪~

☆、第三十九章

生活不易, 小妹叹气。

哪怕叶舒华意识到她可能被浓眉大眼的哥哥们坑了,也无可奈何, 毕竟整个叶家, 她也只能跟叶大宝充充老大,在叶大哥他们眼里她就是个弟弟,除了自认倒霉,除了自认倒霉还能干点啥╮(╯3╰)╭

主要是叶舒华被坑着坑着,已经习惯了, 所以看得很开,基本上回到家,她就把这事放下了, 闻着从厨房传来的熟悉香味,果断把小胖子往摇篮上一放,还不忘转头问王翠芬同志,“娘, 你们吃了饭没?”

王翠芬头也没抬:“我们早吃过了。”

“那我也去吃了!”叶舒华很迅速往厨房蹿去。

从王翠芬他们吃完饭,到去杀猪现场排队领完肉回来,少说也过去了大半个小时,但是锅里的红薯却依然还冒着热气, 因为宋秀秀正坐在灶脚一边烤火取暖, 一边时不时往里面添些柴、防止炉灶熄灭。

大冬天还有热乎乎的煮红薯吃,这就很令人惊喜了, 叶舒华拿了碗笑嘻嘻的凑过去, “二嫂没去看杀猪, 原来是在这里看火啊,太好了!”

杀年猪分肉的好日子,几乎全队男女老少都去看热闹了,宋秀秀当然也想去,可是泥猴一样的熊孩子也在现场追逐嬉闹,宋秀秀还怕她身子不便、被熊孩子磕了碰了,索性留在家里。

王翠芬也叶没吩咐她干活,宋秀秀是自觉的留在这看火,希望丈夫忙了一早上回来,能吃上一口热饭,明白她对他有多好。

没想到丈夫还没感受她的用心良苦,倒是先便宜贪吃的小姑子,叶舒华笑容越灿烂,宋秀秀便越发郁闷,不过她毕竟不是嘴毒心苦的林红梅,宋秀秀还是希望把事情尽量做漂亮,所以抿了抿唇,算是默认了她在为人民服务,并温和细心的提醒道:“小妹盛的时候小心烫。”

“嗯嗯,我会注意哒。”叶舒华连菜都会炒了,盛碗热红薯不过小意思,她飞快的连汤带红薯给自己装了满满一碗,宋秀秀见状皱了皱眉,到底没说什么,而是朝门外看了几眼,细声问道,“小妹,大哥他们还不准备回来吃饭吗?”

“不知道啊,我是跟娘一块领了肉回来的。”叶舒华熟练的把锅盖盖上,端起碗就往外走,“二嫂,我出去吃饭了哦。”

毫无悬念,叶舒华这只顾自己吃饭的没心没肺模样,让宋秀秀又在心里记了一笔,不过宋秀秀不像林红梅抓到点把柄就当场发作,她总是顾忌太多,哪怕记上一百本小黑账,对叶舒华来说也毫无影响。

她端着碗头也不回的来到了院子,故意坐在叶大宝对面开吃。叶大宝七八个月大了,因为叶家伙食好、林红梅奶水足,叶大宝吃辅食的时间就比队里其他宝宝晚,不过也从上个月开始吃鸡蛋羹了,刚开始是隔几天喂一点,到现在基本上两天就需要一颗鸡蛋。

当然叶大宝吃的不是叶舒华的份例,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是每天轮一颗鸡蛋,如今叶大宝可以吃辅食,林红梅那份就顺理成章的给小胖子吃了,纯天然无添加,还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叶大宝从三四个月起,基本上就是叶舒华在照顾了,什么人养什么样的娃,小胖子也被不靠谱的小姑带的,小小年纪就具备了吃货的素养,自从吃过辅食,他已然发现大人吃的东西要比他吃的好吃,从此对一切食物有了巨大的兴趣,只要有人端着碗从他面前经过,小胖子就在摇篮里手舞足蹈,恨不得爬进对方的碗里。

而最吸引小胖子的碗永远是叶舒华手里的那只。

这会儿,叶舒华故意坐在小胖子面前享用早餐,摇篮里的小胖子被她馋得四处翻身攀爬、口水横流,叶舒华就吃得越香。也可能是因为她确实饿了。

叶舒华虽然平时也都这个点吃早餐,但今天运动量那么大,消耗得快也是正常。

说起来,知青点有理有据的分析叶小妹每天睡懒觉的可能性,幸好叶舒华没听见,否则她都委屈死了——每天睡到七八点就得起床,这叫哪门子的神仙日子?

其实要说睡懒觉的条件,也不是没有,叶舒华动作再麻利点,完全可以九点以后起床。可是到那个时候早饭都凉透了,等她再花个二三十分钟把火点起来热早餐,午饭又要来不及了。本来日复一日的煮红薯,叶舒华就快吃吐了,趁热吃好歹吃起来舒坦美味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