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节(2 / 2)

元芳看着她眼里的急切与关心,心想这位舅舅对她来说,定是个很重要的人物。

“窦叔父?你晓得吗?”其实望他神色,她就知道他是并不晓得了,但还是不忍放弃,想要得他句准话。其实高洪是私事进京,并非如高家二老所知的“公干”,元芳又哪里会晓得个小小账房的动态?

“你可将他信息说得再详细些,我使人帮你找找。”

江春大喜,先急急站起谢过他,又一五一十的说起来:“我舅舅叫高洪,今年三十有六,身高七尺有余,八尺不到,中等偏瘦身材,头发胡子有些花白,面上……左额眉梢上一寸有颗小米大的黑痣。操一口金江口音,本是金江县下辖苏家塘人,打得一手好算盘……”

她冥思苦想,能想起的也就这些了,要靠着这般不甚明显的特征去上百万人口的汴京寻人,难度不亚于大海捞针了。

“对了,我舅舅丧妻四年,有两个儿子,大儿在威楚府府学读书,小儿在苏家塘习武。”多补充点条件,或许能寻到的几率就能大些,她乐观的想。

元芳点点头,将这些话记在心内,这寻起来确实不易。

想起舅舅进京的原因,江春又补充了一句:“若能寻到个叫‘夏荷’的金江女子,或许也能寻到我舅舅。”

只是她也晓得,夏荷与赵士林做下那等恶事,千里迢迢逃到汴京来,定也隐姓埋名改头换面了,哪是那般容易寻到的?怕是比寻舅舅还困难了。

她忍不住叹了口气:舅舅啊舅舅,你到底在何处?你家中父母垂垂老矣,不管这仇能不能得报,先回家吧。

元芳见她叹气,不知该如何宽慰,只极其自然的伸手摸摸她头顶:“罢了,我帮你记下了。”

江春本来满心愁绪,却被他这一把摸得红了脸:他最近好像很喜欢亲近自己?又护着我又牵我的……越想越是红了脸,那白皙的皮肤染上了一层红霞,被衬得白里透粉,连脖颈胸前一片俱是淡粉色。

元芳在她身旁眸光微暗,只觉口干舌燥,习惯性的吃了两杯茶水下肚,仍觉着不敢瞧她。

江春见他将脸别开,似在想着心事,忍不住又问出藏了两个月的疑问:“窦叔父可是……要去做甚大事?你悄悄告诉我吧,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你不说,我会担心。”

元芳被后头那几不可闻的“我会担心”说软了心肠,又自动加了个“你”字,只觉心内熨帖不已,居然微微露出些笑意来:“是。但与你无干,好好读书,等着……”

江春|心内震动!在这时代,能让正经士大夫出身的他认为是“大事”的,就只有那么一件了。果然自己未猜错,窦家这是要……她只觉胸膛里那颗心“砰砰砰”跳得又急又快,才平息下去的脸色又红了,只不过是紧张红的。

他能将恁大事体与自己亲口承认,就不怕自己泄露出去吗?窦叔父他……定是也信任她的罢?

她心内又有股隐隐的欢喜。

只是,“等着”甚,他又未说出来了,江春有些急迫,着急道:“等着甚?窦叔父?”

元芳被她追问得窘迫,没影之事,又不想空口白牙说大话,只道:“等着好好考试。”

……

江春气结,她是学生,每年有年试,何须他说?这家伙定是不想说,才故意敷衍她的。

“相公,菜来了。”掌柜的亲自端了托盘来上菜。

江春见是盅奶白色的浓汤,并一小碗装得满满的冒着热气的米饭,还有盘烧得酱红而金黄的鱼块,一股甜香味儿扑鼻而来,正是自己心心念念了一整日的,另还清炒了个小青菜……每一样都令她垂涎欲滴,光看着样式就食指大动。

掌柜的退下,元芳将汤盅推到她面前去,轻声说了句:“先喝点汤垫垫。”

江春也不客气,那小半碗馄饨本就吃得到口不到心的,又走了两刻钟的路,早都消化得无影无踪了。她拿起小勺,轻轻舀了口尝尝,浓浓的鸡汤味,温度正好,吃下去既不会冒汗,又不会凉伤了脾胃。

她眼神亮晶晶的喝下小半盅,这才见元芳面前没饭,也不见他动筷,忙问道:“窦叔父不吃吗?”

元芳淡淡说了句“我馄饨吃饱了,不似你挑食”,江春晓得他是故意调侃,也不生气,只笑着道:“是哩是哩,窦叔父好养活。”

说罢自己吃起来,那红烧的鱼块极其入味,酸甜爽口,就是鱼刺也不多,入口方便,片刻功夫就被她下着米饭吃了半盘去。反正我在窦叔父眼里也不是淑女,不必在意形象,何不放开肚皮大快朵颐?她在心内纵容自己。

待吃得肚饱肥圆,一荤一素带汤已经被她扫荡一空,她倒是丝毫不觉得害臊。

元芳在旁也望得嘴角微翘。

殊不知,这般宁静安详的日子就要到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单位事真多,本来好容易休息的,只能挤时间硬码了……更新迟了这么久才奉上,对不住对不住~~另外,大家的支持老胡看到了哟,每一个读者名都熟悉记在心里了,就不一一感谢了,还有几个陌生的也冒了泡,大家别光看不说话啊,也让老胡熟悉熟悉你们的名字嘛

第104章 前奏

翌日,八月初五,学里沐休。江春习惯性的天一亮就起,经过一夜的休整,身上燥热消了不少,精神也就好了些。

打了开水来用冷水兑过后,简单洗漱罢,她就出了门,在馆里后园寻了个无人之地,开始背起书来,也算她常来的“老巢”了。这整日读读背背的法子虽然笨,但她晓得自己斤两,本就普通人,只盼着勤能补拙了。

那是株墨绿的花椒树,因是在太医院园里,也无人来摘,红艳艳的花椒熟了十之八|九,俏生生挂在枝头,与那青绿色的生花椒好似一对姐妹花,看着颇为养眼。

养眼得江春恨不得摘一把回寝去。

这花椒可是位列“十三香”之首的调料,无论炒、煎、煮、炖、卤、酱、拌都能用上,可做成花椒粉、椒盐,还可榨成花椒油……她早就“觊觎”上了。

当然,她的目的不是炒菜,而是泡脚。每逢秋冬,她总是畏寒喜暖,而花椒正好具有温肾散寒、除湿止痒的功效,于春秋阳气旺盛时,用花椒煮水泡脚正符合“冬病夏治”的养生原理,正所谓“未病先防”了。

趁着时辰尚早,园里无人,她踮起脚尖将树枝拽低,小心着避开花椒刺,采了一把,小心翼翼用帕子包了塞袖内,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不料“嗤”一声,江春被吓一跳,四看无人,也不知这隐隐带有不屑的笑声从何而来。但大清八早的,又是沐休日,绝大多数学子都还未起床,她害怕自己听错了,嘴里念叨了几句“果然做不得亏心事”“惊弓之鸟”。

又引来“嗤”一声,这回声音更大了些,其间不屑愈发明显,江春确定自己未听错了。她踮起脚尖,终于在矮墙上找到一片月白色衣裳角。

原是她所在之处正位于太医院与隔壁武学院交界上,两所学院只一墙之隔。墙上坐了个白衣少年,隐于枝叶之后,正好将她举动瞧在眼里。

江春见到是活人,也就放下心来,他不出来,那她也就不管他了,反正这花椒树本就是太医院所有的,只消不损害其根茎,随意摘一把又未犯法。她不想惹麻烦,收拾了书本准备换个地方去。

“喂!”

江春不理,她名字又不叫“喂”。

“嗨!小丫头!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