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仗势欺人好像有点……奇怪?费澜愣了愣,看着一脸激愤的维达尔,他有些尴尬地咳嗽了一下。他对维达尔没有恶意,不过在某些方面两个人一直不是很合。事实上,当他是高咏夏的时候,维达尔会经常被拿来做比较,两个人同为天才,一个在光辉最盛的时候隐退,另一个人却持续发光发热,不过在音乐界,资深人士都觉得维达尔比不上隐退了的高咏夏,这也是维达尔和高咏夏不对付的根本原因。毕竟,谁也不喜欢自己总被拿去跟另一个人比较,比较的结果还是他落后人家一大截。
从小就被称为“天才”的人,都有一种傲慢与虚荣,即使是高咏夏也曾经因此而迷失,就更不用说维达尔了。
维达尔本来在这里就认识雷修,这会儿回过神来,看向费澜:“你哪位?”
费澜愣了愣,看向雷修,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说他就是一个路人吗?你一路人刚才争那么起劲干嘛呢,这事和你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雷修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跟维达尔本来就不熟,而且本来就是打算打个招呼就过去了,谁知道说起了一些专业领域的东西,费澜就忽然j□j来,维达尔也不甘示弱,开始理论,事情就变成了后来的口水仗。现在维达尔终于回过神来了,一个“你哪位”的问题撂下来,两个人就呆住了。
维达尔见两个人都互看对方,一幅不准备回答的样子,终于想起身边还有个女伴:“张,你认识他吗?”
张月雁看到维达尔忽然转头问自己,并且指下费澜,心里有一点小小的惊讶,但是马上回答对方:“认识啊,是我同学。”
费澜一见,连忙拽了一下雷修的衣角,雷修会意,连忙说:“他是高的弟子。”
这句话起了震撼的效果,费澜的表情跟维达尔的表情是一样的,十分惊讶,至于张月雁——这句话是用意大利语说的,她也听不懂。
随即,维达尔释然了,很平静的接受了这个解释。怪不得一直跟自己叫板呢,原来也是高咏夏的弟子。其实他的误区有两个,他认为张月雁是小提琴演奏家,就读的就应该是专门的音乐学院,既然费澜是她同学,那么他也应该就是学音乐专业的;二来,他对高咏夏的事情没了解的那么清楚,他知道雷修是他弟子,至于高咏夏有几个弟子,他就不知道了。他知道的是,高咏夏自从隐退以后倒是做起了音乐老师,雷修就是其中之一,另外的……跳出几个弟子也不奇怪,而且看对方的意大利语那么熟练,应该在意大利呆过不短的时间,与高咏夏应该就是那时候认识的吧。
本身,维达尔跟雷修只是认识的交情,这会儿算是打过招呼了,所以又稍微聊了几句,就带着女伴离开了。
费澜与雷修对看一眼,两人不约而同松了口气,转过身,看到彦磊若有所思地看向前面。顺着彦磊的视线,他们停留到了维达尔背影……的旁边,张月雁的身上。
昔日的恋人挽着别的男人的手臂出现在自己面前,而且招呼还没有打一个……好吧,就算打了招呼,也不能说明什么——有比这个更令人伤感的事吗?
费澜决定继续安慰彦磊,所谓天涯何处无芳草神马的。
“原来小雁喜欢的人是他,”彦磊的嘴角自嘲地勾了勾,然后低头继续调酒。他们彼此曾是交心的爱侣,所以他能看懂女孩眼中的闪光,他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也是,与这样优秀的男人比起来,他,一个才读大一,家境又不怎么样的学生,的确是怎么样都追不上的,更何况,他们同是音乐圈的人,这点更是他无法追赶的。
彦磊想到这里叹了口气,不过也释然了,这就是差距,是恋爱也是现实,没有凭空的恋爱,也没有理想中的天荒地就,爱情的建立需要基础和经营,可是他似乎一项都不具备,所以,被甩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彦磊,怎么了?”费澜有些担忧地看着他同学。
彦磊抬头露出一个释怀的笑容:“没什么,只是觉得她喜欢的人……是我没办法可以比的。”
“什么?”费澜愣了愣,小小的好奇心马上扩大了开来,“你见到她喜欢的人了吗,在哪里?在哪里?”
看到费澜这个反应的雷修,不满地哼了哼,但是被对方迅速无视了。
彦磊取过酒瓶,语调轻松:“那个人……你们也认识啊,刚才不是在这里站了很久吗?”
费澜愣住了,然后转头看向雷修,他在对方眼中也读到了震惊,于是小心翼翼地向彦磊确定:“你说的……是刚才站在这里跟我们聊天的那个外国人?”
彦磊点点头:“就是那个人……”他还想说两句,但是旁边有人叫他,只好将酒瓶放在吧台后面,跟他们打了个招呼暂时走开了。
费澜连忙向雷修确认:“他说张月雁喜欢的人是维达尔?”
雷修的脸色也有些复杂,但是还是点点头:“他就是这个意思。”
费澜斟酌了一会儿才开口:“那个……不是我八卦,但是我以前听到过一个传闻……”
雷修拿起酒杯,脸上已经找不到惊讶的表情了,本来这件事情就跟他没关系,听到费澜这样说,干脆地点点头:“那件事情我也听说过……”
两个人心照不宣地点点头,然后各自喝酒。
维达尔是同性恋,在他们圈子里已经算是公开的秘密了,而且维尔达的另一半还很不好惹。至于提醒张月雁?还是算了,先不说她那比天高的自尊,她的火爆脾气……这种事情外人也说不好,让他们自己解决吧。
回到费家,费澜并没有早早上床,反而坐在客厅里开始写曲谱。
雷修在他旁边东晃晃,西荡荡,试图引起对方的注意,但是全然没有用,于是凑过去看他的曲谱。
终于费澜放下笔:“你还不去睡觉吗?”
雷修看看墙上的钟的指针指向凌晨一点,打了个呵欠摇摇头,然后托着下巴继续窝在费澜旁边,看起来倒有点像一条大型犬,最后终于忍不住好奇,问起维达尔不对盘的原因。
“那个呀,”费澜的手挠了挠自己的下巴,想了一会,决定了从哪开始说起。
高咏夏作为一个短暂却耀眼的星辰,确实划过了音乐界的一片天空,虽然在高咏夏隐退之前,维达尔早已成名,但是真正被开始比较却是在高咏夏隐退之后。没有人喜欢被比较,所以心高气傲的维达尔找到了在意大利的乡下别墅里教小孩子弹钢琴的高咏夏,提出要比一下琴技。高咏夏当然没有同意,但是也经不住维达尔的围追堵截,软磨硬泡,最后在双方邀请了几名裁判以后,高咏夏赢得了比赛。
“就这样吗?”雷修问。
费澜点点头:“就这样啊,又没有什么特别的。”
一心想听点八卦的雷修发现没什么好八卦的,推算了下时间,那时候应该是自己送高咏凉去法国念书的那段时间,怪不得这事他不知道。留下继续写曲的费澜,自己先回房间睡觉了。
费澜的手指轻轻地转动铅笔,他对维达尔印象并不差,不过维达尔自从那次以后,每次看到他都像一只炸毛的猫咪,究其原因大概是那次比赛打败了他。
费澜在白纸上写下一段简谱,又将它们重新划掉。他了解维达尔,看着那个年轻人,他就会想起曾经的自己。
天才就是这样的东西,让他们活在公众的视线之下。更早的时候,当他的年龄只有个位数的时候,他独自一个人坐在琴凳上,台下无数人宁静地屏息准备聆听他的音乐,随着他弹奏的旋律而随意改变他们的情绪与表情,那种仿佛主宰别人人生的感觉让人迷醉和欲罢不能!
渴求更多的注视,更多的恭维和夸奖,贵族和政要一般的待遇,一辈子生活在所有人热切与崇拜的视线中,就像站在闪闪发光的宝座上,那是一座名为“天才”的宝座。而他有一天终于发现,他想要的并不是这个。
当他为这样的生活感到恐慌的时候,他选择了离开,而在妹妹与宁静的乡下,他找到了真实的自己。
那么,维达尔呢?
这个就不是费澜要操心的事情了,他打了个呵欠,随手将几张废纸扔进废纸篓,对他来说,写首让自己满意的流行乐曲比古典乐难多了,毕竟流行趋势什么的,他一点都不了解。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要进小黑屋了,呜呜……我好害怕gtlt
☆、第四十三章
费家大宅不乏访客,几乎每天都会有人慕费家“土豪”的名来拉赞助,这时候门卫就要充分发挥媲美高级人事部部长般的洞察力,不仅要从一堆石头中发觉璞玉,还要从一堆璞玉中发现可以雕琢的璞玉。门卫不但要记住费家所有的朋友,还要记住所有可以不敲门就能进去的朋友,所以说,门卫,是个技术活。这个职业从来都不是好做的,记住这个城市所有的政要与上流圈的脸,关于新兴土豪的脸,以及破产富豪们的脸,所以,在门卫的桌子上,总是有一堆的商业日报和政治时报。
好吧,也有纰漏的时候,雷家二公子就曾经被拒之门外,这件事情被没有被费家关注。门卫还以为自己会卷铺盖回家,毕竟少爷的脾气一向不太好,不过之后竟然对这件事情没有再提,让他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好吧,说少爷的坏话的确不太好,但是之前费家的少爷确实全身充满土豪之气,要不然也不会被人家拒绝到将送出去的车子直接开回来,这种没有面子的事情。“之前”说的是车祸之前,在车祸之后醒过来的少爷,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谦逊,温和,有礼,可是比起之前,却透着一种淡淡的疏离,当然了,没点感悟改变的,你都不好意思说你在鬼门关转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