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时间证明不是的。
取名字的时候翻字翻了很久,夫妻二人愁破了脑袋,结果一晚上做梦,梦见了一句诗。
彼留之子,贻我佩玖。
一个人梦见可以说是在做梦,两个人一起梦见,就很妙了,觉得是天意,共枕同梦,也是恩爱的证明,遂取名佩玖。
这孩子抓周的时候,家里来了一个披着斗篷戴着斗笠,抱着一把竹鞘剑的女道士,说是讨个吉利,来凑个热闹,结果不足百天的孩子对一大堆元宝小剑视若无睹,反而一下就抓住了女人手腕上的红绸带。
家里开青楼的,虽然没脸没皮习惯了,但一看这场合还是稍微有点尴尬,顾家家主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小女可能有点喜欢红色……”
顾夫人脸色不好看,你金枝玉叶的大闺女是牛么还喜欢红色。
女道士倒是没说什么,把手腕上的红绸缎摘给了小姐,说是做沾了喜气的赠礼,道士走了。
第二件上古衣魅便在第二日出世了。
名曰天诛。
家主怕树大招风,把这件事瞒了下来,到死,知道这件事的,也只有老管家和顾父顾母两人而已。
“没有打算。”顾佩玖望着湛蓝的天空,赤色的天诛绫在面粉里打了好几个滚,把自己滚成白色,再悄悄从门缝里钻出来,试图在披麻戴孝的主人眼前蒙混过关。
顾佩玖后退一步,目光安静,“走。”离我远点。
天诛绫委屈的在地上打滚。
“……小姐不想接管老爷的家业吗?”老管家叹气。
顾佩玖揪起了天诛绫一个角,把它拖到湖水里扔进去,面无表情道:“我想去云游。”
老管家:“……”
她转过头,认真道:“我能什么都忘记,然后去云游吗?”
老管家微微一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