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起他爹了。
他还记得小时候家里穷,他爹把他卖了,养活下头的弟弟们。
时间过得久了,他连家是什么样的都忘了,在地主家做奴仆,挨打挨骂都是常事,婢女的月钱都比他们这些干粗活的多,当奴仆,也得跟在主人身边才有前途。
后来主家的人死了,家产充了公,他们这些当下仆的就有了新去处。
男人们当了兵,女人们……
老兵叹了口气。
他转头看了眼杨家人,心里有些羡慕。
如果当年他没被他爹卖了,如今又是什么样呢?
他爹是会为了儿子们甘心去做苦力,还是为了不那么辛苦,叫儿子们跟自己一起去当苦力?
老兵问同袍:“你遗书写好了吗?”
同袍:“又不识字,找人写还要花钱,我早跟我婆娘和儿子说,我要是回不去,婆娘想改嫁就改嫁,只一点,儿子不能改姓。”
老兵笑道:“总比我好,你还有两个能挂念的人呢!”
同袍也笑。
媳妇不好娶,就是普通村妇,也更愿意找个种地的,而不是当兵的。
好歹种地的能种出粮食,当兵的管不了家里的事,远在外头,撑不起家里的天——就是月饷,也不一定每月都会发,发了也不一定能到她手上。
比如同袍的媳妇,就是从良的妓,还是年岁大了被赶出来,否则就是妓,他也娶不上。
同袍冲老兵说:“下次若能活着回来,请您去我家喝酒,我那口子做的豆腐能做出肉味。”
老兵:“那可真得去试试。”
他们俩表情都很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