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被杀的儿媳1(1 / 2)

第469章 被杀的儿媳1

来自农村的徐卫彬凭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首都的大学,毕业后也找了个不错的工作——就是很可惜,首都的房价太贵了,他倒在了首都的房价上,首付都拿不出来。

这个世界本国首都的房价,跟现实中的京市一样,贵的厉害,不说中心地带了,便是稍微偏远一点的地方,也要五万一平方米,稍微买个三室八十平方米的房子,就要四百万,百分之四十的首付,就要一百六十万。

而徐卫彬虽然毕业后找的工作还不错,年入二十万,拿回老家说,绝对是个能让同村小伙伴羡慕的高薪,但在首都,刨去衣食住行,再加上给家里的补贴,一年顶了天,也只能存个十万块,这还是徐卫彬节省的结果了。

於是工作五六年,他也只存了五十万,离首付的钱还远着呢, 按他这收入水平, 起码要十年才买得起房,这还得房价不涨,但首都的房价不涨怎么可能,到时就算他工资涨, 也赶不上房价涨的速度, 到最后的结果就是,越来越买不起房子了。

所以当他碰到了原身, 发现原身喜欢他后, 便接受了,然后两人迅速谈起了恋爱, 并准备结婚。

吕父吕母自然不高兴自己一直宝贝的女儿嫁这样一个人的, 怕她吃苦,所以自然阻止。

但脑子进水的原身坚持,而徐卫彬则显的很有诚意, 他表示,买房可在领结婚证前,这样,他们家出的大头,将来要是他跟原身没走到一起,也不会让他们家有任何损失。

徐卫彬这样说话, 显的相当坦诚, 毕竟有些藏奸的人,可能会想着自己钱不多, 女方钱多,婚后买房,这样吕家出的大头首付, 就会被共同财产,将来两人要分开了, 自己跟对方平分房子, 就能赚到了。

不要说什么只要有支付来源, 婚后付的也不能共同财产, 人心只要贪婪,总能做手脚, 让人家父母的钱变成他们小夫妻的共同财产。

而要将婚前的钱,变成共同财产就有点难了。

所以当时吕父吕母看这小伙子还挺诚实的,就同意了,婚后考察发现的确不错, 甚至出了棺材本, 将房款全付了。

哪知道就是这样一个同意, 就是这样一个善举,就将女儿送上了黄泉路——对方早就贪图他们的财产, 正常方法的确变不成婚后财产,但要是将人杀了呢, 当然了,为防被发现了要吃枪子,徐卫彬不可能杀的,但他有一个七十岁的老母, 将人杀了,这样, 没发现就罢了, 发现了, 就可以朝外说儿媳妇这样不好那样不好, 她气不过才杀的人, 到时年纪大了,又是家庭纠纷,再加上还有病,法院肯定不会判她死刑,因为徐家母子两个都是看过以前新闻的,有这类类似新闻,老太太都是没判死刑的,到时搞不好还能保外就医,让她杀了人就像没杀人一样,照样在外面过着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