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座到底做了什么啊?”
工作完毕后,菲利克斯坐在床上,将两条腿架在亚修身上,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此时不会有人打扰她,於是她掏出自己的星钻项链,握在手里默默祈祷。
如果被别人发现,那她肯定死定了。
因为她不是向四柱神祈祷。
而是在向群星祈祷。
不要误会,她并不是叛变了四柱神教,她仍然坚定地反星空反繁星,只是四柱神教没法满足她的需求,而群星也不是特指繁星法主,只是一种非常朴素的向往。
在繁星国度里有一个传说,「天上的星星都是死去的人变的」,但教会从不承认这个说法,因此菲利克斯也不认为自己投诚教会。她只是单纯信仰群星,向化为星星的母亲祈求安宁。
但她并没有获得安宁,帝弥的话语仍然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
“父亲以他的方式……深爱着我?”
她喃喃道:“事到如今还能骗得到谁?”
不过帝弥这次来访,倒是佐证他们的猜测——伏斯洛达公爵,已经进入众星国度护卫仪式,所以才会将家主之位交给长子!
不仅是伏斯洛达公爵,迦乐世除了剑花校长‘画家’外,其他传奇彻底销声匿迹,至少有一半是进入众星国度。在群星祝福的约束下,这些传奇根本无法违背繁星法主的神谕!
也就是说……
菲利克斯看向旁边沉睡的亚修,用手背轻轻蹭着他的脸颊。
“如果你遇见那个男人,”她轻声说道:“你能不能问问他……”
“他有没有爱过自己的女儿。”
众星国度。
「如果遇见以下通缉犯,请立即通知警察厅,切勿轻举妄动,这些通缉犯都是穷凶极恶的歹徒!」
菲莉看了看手机推送过来的信息,瞥了一眼通缉令里手绘的粉紫少女、黑发小男孩、白毛男人、高挑女性便关上手机,拐过转角走进一处捷径小巷里。
“还手啊,你怎么不还手,你刚才不是很厉害吗!?”
“还跑,你以为你跑得了吗?”
前面巷道忽然传来嘈杂声,一般来说菲莉应该要退避三舍才对,但今天她深吸一口气,抱紧手里的剑袋勇敢走进去。
只见一群混混在追打一个披着脏兮兮斗篷的流浪汉,不停用石子砸过去,流浪汉只能狼狈地东躲西跑,偏偏他还不往大街跑,而是往更里面的无人深巷躲,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家在里面。
“躲,还躲!?”混混头子拿起砖头扔过去:“你刚才一脚将我兄弟的腿踢断了,你现在不躲我就只打断你两条腿,你要是还敢躲我就打断你四肢!”
“是那小子先踢过来的。”
流浪汉的声音沉重、沧桑、沙哑,一听就不年轻,他肩膀被砖头拍中,砖头碎开,他身体也晃了一下。菲莉看到这里忍不了了,从剑袋拿出竹剑冲过去拦在混混前面,大喊道:“不许欺负人!”
混混青年一愣,旋即狂喜:“看,一只小绵羊闯进来了!”
“哈哈,你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想做架梁?”
“兄弟们,我先上了!”
当混混头目冲上来的时候,菲莉刚想挥剑,就听到后面传来声音:“退后一步。”
没有任何原因,她下意识遵从了指导,恰好避开了混混扔出来的石灰粉,旋即准确一剑刺中混混头目的喉咙。
“黑狼哥!”
“别放过她!”
“她只有一个人!我们一起上!”
“我们……啊!”
“她的剑断了,她死定了!”
“别!”
“饶,饶命……”
等巷道躺了一地混混,地上满是血迹和牙齿,菲莉长舒一口气,脸蛋红扑扑的,发现自己出了一身热汗。
对付这些混混对她来说易如反掌,她以前拿起扫把都能打一群,但拿竹剑还真是第一次。
虽然竹剑比扫把更好用,但……
她低头看着断了半截的竹剑,垂头丧气:“我在剑术课刚买的竹剑啊……怎么这么容易打断的……”
“剑术课?”
菲莉转过头,发现流浪汉居然还留在原地,她便连忙问道:“你受伤了吗?是不是不方便走?需要我扶你回家吗?”
流浪汉不置可否,反问道:“你会剑术?”
“会……也不是很会。”她歪了歪脑袋:“但我觉得我好像有些天赋,所以报了剑术课,想好好学习一下。”
“不过课上教得都是一些很简单的东西,我都感觉我不用学。”她看了看后面的一地混混,叉着腰自豪说道:“但我能打倒这么多人,看来我的剑术已经很厉害了。”
“烂,烂到爆,连剑都能打断,如果我是你我恨不得用那柄断剑自尽算了。”流浪汉毫不客气地点评道。
菲莉被说得又是伤心又是不服,“你说得这么厉害,但你刚才怎么不打跑他们?”
“如果你没来,我就会动手。”
菲莉吐了吐舌头:“略略略,我也会说我剑术星空下第一,用嘴说谁不会啊,不知羞。”
“但我的剑术真的是星空下第一。”
流浪汉掀开兜帽,露出脏兮兮的凌乱金发,“你想学吗?”
PS:卡文,然后又写多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