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1 / 2)

一品代嫁 朱砂 3750 字 13天前

沈云殊来了江浙之后,也见过江浙这边有些书香门第的女孩儿缠了足,称为三寸金莲,蹑着莲瓣似的绣鞋,在裙下看起来小得一手可握。

要说看起来倒确实显得精致,走起路来也如风摆杨柳一般,显得婀娜多姿。可是她们走不得几步就是一脸娇弱走不动的模样,更不必说登山爬坡了。

幸好许碧是一双天足。沈云殊握着许碧的脚,忽然冒出这么个念头。

许碧的脚其实也很小,还没有沈云殊的手掌长。不过五个小小的脚趾都舒展着,指甲修得圆润光洁,泛着珍珠般的光泽。不像他曾经有一次无意间见到的歌伎一般,脚趾紧紧并在一起,还向脚心扣着,似乎已经伸展不开了似的。

据说这样还是好的,乃是从小就缠起的讲究人家。有些半路出家的,因脚已生得肥大,竟有将趾骨硬生生折断的,好折到足底,再穿上那高帮的绣鞋,从外头看上去就显得小巧了。

老实说他这驰骋疆场,见惯血腥的人听了,都觉得后脖梗子发凉。再看那些尖尖的绣鞋,就不由心中惴惴,总要想到鞋子里裹的那双足,是不是已经扭曲变了形貌。

许碧脚被他握着,半天也不见动作,也不见他放手,不由得有点莫名其妙地用另一只脚踢了踢他:“怎么了?”

沈云殊抬头看了看许碧,只见她一脸疑惑,看起来正气凛然的,就是没点害羞的意思。

这年头,女子的双足乃是比脸还要隐密的所在。白日里穿着鞋袜自不必说,便是夜间也还有一双睡鞋裹着,除在自己夫君面前,轻易不得露出来。似这般被人褪了鞋袜握在手中,便是西北边关那些最大方的女孩儿家,也要有些羞涩的。

沈云殊想起在宣城外那马车上,自己才握握许碧的脚,知晴就张牙舞爪往上扑的模样;再看看许碧脸上单纯的疑惑,不禁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还是年纪太小了,才十四的女孩儿家,家里又不曾好生教导,懂得什么……

这么一想,他心里就不由得一阵怜惜,连忙自己就把刚才那点儿绮思狠狠地压了下去,握着许碧的脚轻轻活动一下:“疼么?”别的是不能做了,那稍微多摸一会儿好了,虽说年纪小,到底是他的妻子,这也不算失礼。

“不走路就不疼。”许碧不是特别担心。年轻人恢复得快,她以后再小心一些,不要反复伤到,应该是会没事的。

沈云殊叹了口气,替她拉上袜子:“这几日就不用去夫人处请安了。”

沈家规矩不算大,许碧又是个刚进门不久的新妇,身上还带着“福气”,这些日子沈夫人也没拘着她,每日不过是去正院问个安,说几句话就可以拿“照顾沈云殊”为借口回来了。不过知雨已经提醒过一次,说这样不大合规矩,有些太闲散了。

许碧实在是厌烦那些“规矩”。在原身的记忆里,许夫人就曾经说过,她当初嫁进许家,早晨要去伺候许老太太起床洗漱,白日里就陪着许老太太说话做针线,虽有丫鬟,一日三餐也要给婆母摆碗布菜,直到许老太太叫她坐下来一起用饭,她才能坐下。

这种日子没人愿意过。所以许夫人虽然是在标榜自己“孝顺”,却也能听出她的一点欣慰——许老太太过世之后,她的日子是过得舒服多了。

这样的日子,许碧想想都有点儿发毛。眼下脚这一扭伤,倒是个现成的理由了,顿时有点欣然。沈云殊看她脸上立刻露了点笑容,不由得自己也一笑,拿出个小瓶子来给她:“涂上。”

许碧有点奇怪:“已经贴了膏药了……”这怎么涂?涂到膏药外头?

沈云殊嗤地一声就笑了:“涂脸上的。王氏秘制易容膏。”

哦,原来是演戏用的化妆品!

第32章 态

这“王氏秘制易容膏”不得不说是挺神奇的。许碧薄薄涂了一层, 再端了沈夫人给的玻璃镜子照一照,就发现自己的脸色变得苍白, 非常符合“受惊过度”的模样。

“果然好用。”许碧感叹了一声。

今日刚刚遭遇行刺, 她只要缩成一团瑟瑟发抖就可以了。但到了明日后日呢?她总不能一直在屋里发抖吧?那不是受惊过度,是吓出神经病了。可是她只要一走出去,这脸色却是骗不了人的。现在涂上这个易容水, 她再提起这事儿便露一点儿害怕的模样, 那就没有破绽了。

“王御医家当真是做郎中的?”许碧不得不怀疑一下。他家该不会是做化妆师的吧?如此一来,不知他能不能连那些血淋淋的伤口都化出来呢?假如那样的话可就方便多了。

“那是街上的花子用的法子……”沈云殊对她的异想天开哭笑不得,“多是弄得十分肮脏, 人不细看也就过去了。若要多看两眼, 立时便能看出破绽的。你这话,可不能让王御医听见。”

他看许碧还拿着那面镜子左右端详自己,便道:“你喜欢这镜子?”

许碧想起这镜子是沈夫人送的,他大概会不太高兴, 连忙放下了:“只是觉得这个照起来清楚些,用着方便。”沈云殊没说过沈夫人对他有什么不好, 但她始终记得他说过的那句“常人常情”。听起来平平淡淡的一句话,里头的意思细品却颇有些沉重。

算算时间, 沈夫人刚嫁进来的时候沈云殊也才一两岁的样子。这么小的孩子能记得什么, 又哪有不想要母亲的?若是沈夫人有心好好对他, 未必不能养成亲母子一般。可眼下却只得一句“常人常情”, 再加上这次的亲事, 许碧想一想, 就觉得沈云殊也挺可怜的。既然他们是一伙的,那她自然要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了。

沈云殊看她那镜子放在妆台的小屉之中,还用一块软缎细细包住,显然是十分珍视之物;这会儿因为他一句话,便又随手往床头小几上一扣,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心里便不由得一阵温热,轻咳了一声道:“这东西是外洋来的,虽少些,这里也能弄得到。改日我给你弄一面大些的来,照起来也更清楚些。”

许碧张了张嘴,最后还是只说了一声好。

那软缎真不是她包上的啊!要按她的习惯,随手就把镜子摆在妆台的铜镜旁边了。那是知晴知雨都说稀罕,知雨又想起曾听说过这西洋镜子会照魂儿,小人儿魂魄不稳,怕照多了镜子会被摄了魂去,所以平日不用的时候就包起来放到小屉之中,也免得万一被碰落下来摔碎了。

沈云殊一面思索去哪里弄架穿衣镜来,一面总算想起了正事:“这次,家里这些下人也是要清一清了。咱们这个院子里也有两个眼线,虽不是袁家放进来的,我也不想留了。”

他这个院子平日都不回来住,所以没什么重要的眼线,只是有几个下人被别府里的人给了些好处,会透些话出去罢了。

从前他不回来住,这两个下人留着也无妨,横竖也透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然而现在许碧嫁了进来,他们之间还有了些秘密,那就不能再留了。

“等人打发出去了,再叫他们来给你磕头。若是觉得人手不够,以后慢慢补起来。只是再要挑人就得仔细着来,一时大约也补不了多少。”

许碧这才想起来,好像之前知晴是在她耳朵旁边嘀咕过,说一院子的人都没什么规矩,也不曾来拜过她这位大少奶奶,原来原因是在这里呢。

沈云殊轻咳了一声:“待他们来拜见了你,以后这院子就是你做主了。”

其实按规矩说,新妇回门之后,下人就该来拜见主母了。虽说许碧娘家远在京城,省了回门这一步,可下头人的规矩却是不该省的。之所以拖到如今,固然有他要清理眼线的想法在,更多的却是因为这院子里领头的人,存了那么一点私心。

想到这里,沈云殊微微眯了眯眼睛:“紫电和青霜——他们原是夫人那边送来的。”

“嗯,我听姨娘说了。”许碧听见紫电青霜的名字,不由得打起了点精神,“我得敬着点她们?”这个好像是她以前在哪本小说上看过的,长辈赏下来的人,要比一般的丫鬟尊贵些。

“这是什么道理!”沈云殊皱起眉头,“她们不过是丫头,怎的还要你敬着她们,岂不是颠倒了吗?”

“那个——”许碧有点底气不足地咳了一声,“你刚才说是夫人送来的……”沈夫人到底是他的继母,古代这个孝道是很压人的,虽然她不觉得连长辈给的丫鬟都要敬着,但这不是怕万一有什么做得不好,给他惹来闲话吗?

沈云殊却误会了许碧的意思,沉默了片刻才道:“夫人虽有些心思,但我常年在营里,并没碰过她们。”紫电青霜挑进来的时候就已经十四五岁了,再看那副模样,沈夫人是什么意思,难道他还不明白?

那会儿他已经十七了。沈大将军早就与他说过给他订了亲事,正想着要给他完婚。就因着这个,他把自己房里两个已经十八岁的大丫鬟都给找了人家嫁出去,想着妻子进门看着也舒心些。至于以后——这种事总是由妻子来安排更好些。

谁知他这边才把人打发了,沈夫人就借口他没人服侍,又放进来两个。且紫电也罢了,青霜那性子一看就是个不安分的,这打的是什么主意,连他身边的五炼都看得出来:“只怕她们勾着少爷误了正事……”

从那会儿起,他就知道沈夫人对他是日渐提防了。尤其后来沈云安进了军营却吃不得苦,还让沈夫人装病将他唤了回去,他们这对继母子的关系,就愈加地紧张起来。

其实沈云殊也没盼着沈夫人真能拿他当亲儿子养。从沈夫人刚嫁进沈家那会儿,香姨娘就把他护得紧紧的,跟沈夫人也只是晨昏定省而已。到他年纪略大一点,又被沈大将军接到身边教导,就更不大往后宅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