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估计很生气,但是又不敢吼他。
他看见姜布侬上了一辆大巴,道:“考试开始了,现在我要收起有作弊风险的手机。我不会关机,但是我希望你不要打电话,这会让我分神。”
谢玉帛又强调了一次,坦诚道:“你对我很重要,所以不能打扰我。帮我应付一下我哥。”
他把手机静音,揣进口袋里,跳上车,坐到姜布侬后面。
等他再次跟着姜布侬换另一辆面包车时,姜布侬终于警惕起来。
“你是狗仔?”
谢玉帛变了个声:“不是,我是来行侠仗义的。”
“什么?”
谢玉帛胡扯道:“你的老家将有一场大劫,我奉师父之命,前来降妖除魔。”
姜布侬身上依然穿着她的特殊服饰,闻言变了脸色,“那你有把握吗?”
她虽然张扬自私,但是从她一直穿着的衣服就能看出,她对老家是有感情的。那群人虽然又笨又丑,但到底是她的亲人邻居。
谢玉帛指着她衣服上的花纹道:“这是什么花纹,你这么喜欢?”
姜布侬:“打从我记事起,我们家家户户门梁上都雕刻着这种花纹,能辟邪。”
“什么辟邪,是招引邪物。”谢玉帛道,“你们全村人是不是都给天师贡献了一点东西?”
“你怎么知道?会出问题吗?”姜布侬问道,她出去一趟明白一个道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天师给她那么大的帮助,肯定要从她身上收回什么。
姜布侬很讨厌那个所谓天师,可是村里人非常迷信,明明对方住在深山老林里,谁也没见过他。天师会用一点小钱,从村里人那里买心头血,说是拿回去做研究。村里人都没什么异议,一点不痛不痒的血,还能卖点钱买肉吃,排起长队献血。
姜布侬从小看着这副场景长大,渐渐的,村里的面相越来越丑,她从心底感到排斥。
她喜欢唱歌,她想离开村子里,想做个大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