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1 / 2)

天才编辑 o白野o 3119 字 19天前

“老哥,我来看你了。”徐静之给徐安之酹了杯酒,抚着他的墓碑唠唠叨叨,“人呢,我给你找回来了;《浩荡纪》呢,他也写完了;你呆过的公司,我买下来了,一时半会儿倒不了,以后还会越来越好。爸爸和家,就交给我来照顾吧。”

那天从so4出来,徐老破天荒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做的不错。”前天晚上,他仔细翻看了徐安之的商业企划,刨开他吹牛逼的那些话,商业逻辑确实能成立,落地性也很强。不说京宇最新的财务报表中,公司已经实现从财务赤字转亏为盈流水过亿,光是天网这一个项目,就有不可估量的价值,他终于相信了年轻人的眼光与能力。

不过,更关键的是:“即使你……没有这么不错,也不要紧,爸爸……爸爸永远在你身后。”徐老磕磕巴巴地说。

如果《浩荡纪》对他这种已经走到风烛残年的老人有什么启示的话,那无非就是,如果爱,就应该开口说出来。

徐静之嘴角一憋,又要流眼泪:“我不靠你!”

徐老:“……”

他难得一次真情流露,被儿子一拳打了回来,气得七窍生烟,还觉得自己有点傻,气哼哼地转身就走。没走两步,就被儿子从背后一把抱住:“爸——爸——哇……”

徐静之想到那天众人签完合同出来、看到他们俩哭成一团时的奇怪表情,忍不住笑出了声。他亲昵地倚在哥哥的墓碑上,叹息着拍了拍,“当然,你儿子,我也会照顾好的。你儿子,那就是我的侄子,他叫我一声叔,我就会负责到底。”

“啊?”任明卿原本还感动得在一旁直擦眼泪,听到这句话瞬间急了,“我、我比你还大……”

“可辈分在这儿啊!我哥是你养父,我就是你小叔。”徐静之觉得不讲点笑话,他就要哭了。

“安老师是我老师,他不是我爸爸呀……”

“那行吧,叫哥。”

“你别这样……”

他们两个小的为了辈分争起来,玄原把徐静之赶开,拿着香到徐安之墓前拜了九拜。

“我会写出别的人。”他承诺,“我现在……也学着慢慢在心里装下别的人了。”他想起那个张牙舞爪的小编辑,“我重新拿起了笔,大哥,你放心吧。”

他肃穆的表情感染了任明卿。他起身后,任明卿接替了他的位置,给老师上香。

“这些年我过得很好。”他是个懂事的孩子,总是报喜不报忧,“我现在回家了,按照你的嘱托写完了《浩荡纪》,徐老和徐小公子很照顾我,玄原大神也罩着我……我还遇见了庄先生,他是我的编辑,会陪我一起走下去。”

他规规矩矩地行了三跪九叩头的大礼,磕完最后一个头,蒙在地上哭得起不来,庄墨把他扶到了一边,玄原笨拙地安慰着他。

最后一个是庄墨。

庄墨与徐安之素未谋面,却选择跟着任明卿行三跪九叩头的大礼:“谢谢你把他教的这样好。”他真诚地道谢,“从此以后,你的弟弟,你的朋友,你的孩子,全都交给我吧。我会把他们都照顾好,你安心地走。”

庄墨在初秋的阳光里焚香祭拜,面对着冷冰冰的墓碑,却奇异得没有什么沉重压抑的感觉,也半点没有对死亡的恐惧。他反倒觉得在何处见过这一幕,莫名觉得熟悉,也许是在许多年前的某个梦里,更也许,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他相信人是有灵的,如果不是徐安之在天有灵,他们不会相聚在这里,整整齐齐。

扫完墓,庄墨让徐静之和玄原先去镇上吃饭,自己带着任明卿去处理一些旧事。

他们先去邻村拜访了老先生。

老先生和任明卿多年不见,久别重逢很感伤,一见面就抱头痛哭。他们两个哭成一团,庄墨则撸起袖子,帮老先生修了他那盏时亮时不亮的灯,又把家里一些有隐患的脱胶电线全给换了。他从后备箱里搬来家用电器的时候,老先生终于从伤感的情绪中回过神来:“你……你这是干啥子哟?”

任明卿坐在床边跟他道:“耶耶,我现在赚钱了,想给你造个砖头房子,庄先生说你这个木头屋有隐患的。”老人家只有一丁点退休工资,生活条件着实不太好。

老先生连忙拒绝:“你们这是干啥子哟!我都半截身子入土,别花钱!别花钱!”

“这都是阿芷的一点心意。他是大作家了,给你盖个房子,也花不了多少钱。”庄墨说着,把专为老人设计的家用医疗宝拿出来,跟他讲,“他没法陪在您身边尽孝,就给您买了这个,以后我们在手机上就能查看您的身体状况,我们出门在外也放心。”

老人这辈子无儿无女,感动得直抹眼泪。

在老人家吃完午饭,两个人又陪着坐了一会儿,跑到村长家里商量造房子的事儿。庄墨跟徐静之打过招呼了,三层楼的农村房子,便宜又简单,连城的施工队可以顺道接了这个活,只消让村长在施工期间找个地儿安顿老人家。庄墨还多给了他一笔钱,让他给老人家找个淳朴的村妇做保姆,平日里给老人洗洗衣服做做饭:“老爷子身体硬朗,照顾起来还是蛮方便的,一个月我们给五千。”

这在凤河村是一笔巨款,村长忙不迭地答应自己媳妇会亲自照顾。

两人这才安下心来。

因为玄原和徐静之还没回来接他们,两人商量了一下,去凤河中学转转。

任明卿一走进安老师的小木屋,眼神明显变了,沉浸在过去的回忆里,亲手拂过他熟悉的一本本书脊,抚摸安老师书桌上他刻下的痕迹,最后习惯性地坐到了他靠窗的、带流苏的小垫子上。他看着窗外的阳光,听见操场上传来的孩子们的笑闹,嘴角扬起了安闲又幸福的微笑,模糊了时光。

他坐在那里,讲了很多关于他和安老师的事。他讲他刚认识安老师的时候,脏得跟个泥猴一样,安老师把他按到水里狠狠洗刷了一顿,这才让他养成清洁卫生的好习惯。他讲,他小时候很贪吃,不管饱没饱,看到东西就往嘴里塞,好几次吃撑到发高烧的地步,都是安老师背着他去村子东边的卫生院打吊针。

“我刚转学到b市,看过一阵子心理医生。”任明卿突然从回忆中醒了过来,小心翼翼地跟庄墨坦白,“我出去的时候还小,对安老师很依赖,他要回凤河,我很害怕,一听不见他的声音就哭。他就整夜整夜地给我打电话,看了大半个学期才好起来。”

他说这些的时候,眼神闪躲,表情也是惴惴不安的,心里很虚。他其实还有更要紧的事情没坦白,他曾经犯过罪,但他实在没有勇气跟庄先生说,他怕在庄先生眼中看到失望。

只是他本性纯良,如果有一点不坦诚的地方,就要把剩下的所有剖出来给他看。

他忐忑地等在那里,等庄先生的回答,等来的是庄墨摸摸他的脑袋。

“都过去了。”庄墨道。

他不知道,他比他想象的知道得更多。他也早已做好了准备接受他的一切,才会出现在他面前。

任明卿松了口气。为了转移注意力,他走到一边,去翻看安老师的抽屉。

他竟然在其中翻到了《士官长》的手稿:“这是什么文?我怎么没见过?真奇怪,安老师的文章我全搜集起来了的。”

庄墨眼见任明卿真的认认真真看起了这篇文,眉头蹙得越来越紧。

任明卿第一次看这篇手稿,应该是在他人格分裂的前几天。后来高远出现以后,把所有与他相关的记忆全都删除了。所以任明卿觉得自己没读过《士官长》。现在他看见了,会怎样?

想到这里,庄墨赶紧上前抽掉了他手上的稿纸。

任明卿一愣,笑道:“怎么了?”

“别看了,他们来了。”手机适时地响起,给了庄墨一个理由。

“那能带上么?我觉得还蛮有意思的。”任明卿道,“主人公高远很有魅力,是我向往的那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