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2 / 2)

回到明初搞慈善 蜀七 1607 字 1个月前

林渊叫他坐下以后他才敢坐。

“招你们来便是想跟你们商量。”林渊喝了口茶,“朕想重新编撰民法。”

宋石昭连忙说:“陛下深谋远虑。”

宋石昭又说:“陛下,乱世当用重典。”

林渊摆摆手。

宋石昭这个重典的意思简单,就是让刑罚更加严酷,犯罪成本加大,这样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把反对势力,或是林渊看不顺眼的势力一起铲除,加强中央集权。

但问题在于,这样一定会产生很多的冤假错案。

林渊:“这次要把方方面面都完善下来,要有法可依,依法治国,而且你们听清楚了,是民法典,不是刑法。”

宋石昭和吴长青都愣住了。

“陛下,这恐怕……”宋石昭叹了口气,“难啊。”

林渊:“正是因为难,朕才要把这件事交到你们手中。”

制定了新法,治国有法可依,才能保证国家发展。

当年法国就是靠拿破仑的《民法典》巩固了法国大革命的革命成果,也促使法国反复扫荡封建残存势力,最后成为了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

林渊不准备走资本主义道路,主要是社会发展的限制,但是他可以打下依法治国的基础。

他不准备走得太超前。

民法典顾名思义,管的是民生,而不是刑法。

现在关于民生的法律文件少得可怜。

不管是婚姻法,劳动法,几乎都没有明确的条文规范。

大多数都是靠现有的民风民俗来治理,每一处民俗不同,官员的治理方式也就不同。

比如有的地方,通奸是大罪,但罪不至死。

但有的地方,通奸就是死罪,男女都要被私刑处置。

而且很多都是一族族长施以私刑,甚至不用给官府禀明,到时候报个病死的缘由上去,这事就了了。

百姓是不被重视的。

犯罪了有法律,但关于民生根本无法可依。

宋石昭摸着自己的山羊胡:“恐怕三五年内都难以修好。”

林渊似笑非笑:“天下学子供你取用,一年内,朕要看到初版。”

宋石昭:“臣遵旨。”

吴长青也连忙说:“臣遵旨。”

林渊说道:“先生,你来主编,吴卿做你的副手,你二人当齐心协力,若有拿不准主意的,便来问朕,可好?”

宋石昭露出一个笑容,脸上褶子都挤在了一起。

——

很快,吴长青便来请教林渊了。

“宋相说要废除姬妾。”吴长青不明白,“废除了,他们就能不养小的?”

林渊:“不能。”

吴长青松了口气:“那废了也没意义。”

林渊笑道:“律法上不能有妾,他们愿意养女人那是他们的事,官员抓住一个私下养女人的就革职,百姓不管。”

吴长青懂了,这又是管官的。

当官可真是倒霉。

林渊:“他们要是能瞒住所有人,那也算是本事。”

这条律法的用处是不再保障姬妾的权益,也就是说,她们除了钱以外得不到任何地位,不被社会承认,虽然孩子依旧留有继承权,但她们自己无法靠这个改变自己的自身阶级。

随着社会平定,经济复苏,这一律法可以让很多女性不再选择去做妾。

而官员不能纳妾,私下纳妾被抓住了就要革职。

商人更没有纳妾的资格。

但根除是不可能的,现代没有妾这个说法,但二奶小三也层出不穷。

只要男人有钱,女人想要钱,就禁不住。

可律法不会保护她们。

吴长青又问:“宋先生说,不能有出妻,只能有和离。”

林渊拍了把大腿,笑道:“知朕者,宋石昭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