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节(2 / 2)

回到明初搞慈善 蜀七 1936 字 1个月前

大都百姓和其他地方的百姓不同,皇城底下的百姓都小有家资,除了城边上的贫民以外,能在内城的,全是家有藏书,有奴仆伺候的,他们大多都识字,祖上不一定出过当官的,但一定有家学。

这些人有的在往外逃——不过大多数都被拦住了。

大都是个很有包容性的地方,忽必烈开了一个好头,他开放商路,对百姓怀柔以图之,降低田税,甚至很多地方没有田税,他的目光并不在百姓的税收上,而是商人身上。

元朝曾经也是个百花齐放的朝代,它有它的前卫和高明之处,否则它短的不到一百年的历史,凭什么被列进唐宋元明清?前头还有个金呢。

所以大都里不仅有汉人,蒙古人,还有金发碧眼,或是红发的胡人。

这已经是元惠帝时期了,早不是之前元朝发展的最蓬勃的时期,但元大都依旧可以吸引这么多人来这里。

各地的吃食,不同地域的人,还有不同的建筑风格。

林渊进城的时候都忍不住感叹。

成吉思汗和忽必烈如果泉下有知,他们大约会气得复活,然后把不肖子孙全都打死吧。

祖先开了好头,继任者却没有守住,实在叫人扼腕。

林渊毕竟是现代人,他接受的是大中国的教育,在他眼里少数民族也是同胞。

他不像其他人一样带着对蒙古人的仇恨来看元朝,而是用更加理智的目光去看。

元朝自然有好的地方,怜民惠民,开放商路,百姓不必路引就能迁徙,还有纸笔这个早于时代的货币改革。

但元朝也有坏的地方,准确的说不是坏,而是坏得太早了。

每个朝代到了末期都是如此,贪官污吏,民不聊生,百姓只能自己站出来找一条生路,但元朝的崩坏来得更快。

换的皇帝太多,每个皇帝都有不同的想法,下达不同的命令。

可能还没学会怎么做皇帝就死了。

林渊对宋石昭说:“不能放他们走,城边的贫民走了倒无所谓,内城的人走了,京城再想恢复之前的生气,恐怕花五年都难。”

宋石昭一听京城,嘴里念了两次,忽然说:“京城!这称呼好!王者之气乍现!”

林渊笑道:“你倒只听见这个了。”

宋石昭这才回道:“百姓皆逐利,如今想走,不过是怕京城换了主人要拿他们开刀,或是抢夺他们的家财用以享用,侮辱他们的妻子姐妹。”

“只要他们发现您的宽厚仁爱,自然就会留下来。”

“倒不如杀一批官,将往日管束他们的贪官污吏杀了,也叫他们安心。”

这个道理简单,就是告诉百姓:“你们以前听元朝皇帝的话,是被这些官逼迫的,所以我不找你们的麻烦,我找这个官的,这些官死了,你们就没事了。”

林渊笑道:“先生杀官可真是毫不手软。”

这都让林渊有些震惊了。

毕竟官员是统治阶级,而宋石昭也是统治阶级,虽说效忠的主人不同,但本质是一样的。

所以官员都不爱杀官,也不愿见有人告官——谁也不知道下一个死的会不会是自己,同僚倒了,那自己是不是有一天也会倒?想的多了,便会有兔死狐悲之感。

官官相护,有时候也不一定只是因为得到了好处,更多的是自身利益相关。

所以出一个包青天,就足够老百姓传唱那么多年了。

即便关于包青天的事迹很多都是后期添上去的,但百姓的愿望和期许却能看得清清楚楚。

他们怕官,希望头顶上的人可以辖制这些官,不要让官太欺负他们。

但他们自己又不敢反抗,所以只能寄希望于能出一个青天,或是微服私访的皇帝。

宋石昭连忙拱手道:“臣不与他们等同。”

这是宋石昭第一次称臣,林渊没有生气,两人对视一眼,眼中都带着了然的笑意。

“既然如此,这事就交给先生去办吧。”

宋石昭连忙起身,然后双膝跪地行礼。

林渊没有制止他。

——

“娘,吃。”不及人腰高的小娃娃的手里捏着一块饼,递到女子的嘴边。

女子朝儿子笑了笑:“娘不饿,你吃。”

小娃娃不信,非要看着女子吃下去才把手放下。

男子在一旁说:“你就吃吧,不然他又要闹上许久。”

女子这才小小的咬了一口饼:“娘吃了。”

小娃娃高兴了,又举着饼去找爹。

待孩子睡了,女子才问丈夫:“咱们什么时候能离开这儿?那些当兵的……也没有杀人,说不定会放咱们走呢?”

他们一家原本是住在内城的,小夫妻成婚后就搬出了自己家,有了小家,因为男子是小儿子,所以既受宠爱又没有奉养父母的义务——奉养父母一般都是大儿子的义务。

妻子在家织布纺线,丈夫在外面摆着个小摊,妻子织的布正好可以抵丈夫做生意的税,家里不说过得有多好,但也不算差了,他们早早的存下了钱,要送儿子去先生那里开蒙读书,要是能念出来拜个好师傅,说不定也能当官,要是当不了官,也能干更挣钱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