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没心情再写接下来的其他考卷,从一堆试卷里他抽出了一大本的记事本,摊开来,是一副画得歪歪扭扭的画作。
大概翻了十几页,在一大堆密密麻麻的字下面是大片的空白,方华换了支黑色水笔,开始认真地写起来。
从小时候开始自己的脑袋里就会不自觉地冒出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和想法。小时候他就喜欢跟别人讲述自己脑袋里这些庞杂的故事,故事内容倒是大同小异,自己是某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和大反派展开了决战。有时候是八个头的蜘蛛,有时候是可以分身的女鬼王之类的家伙,然后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在自己快被打成狗的时候绝地反击一招秒掉了反派。酣畅淋漓的感觉就像是孙悟空打比克的最终话里悟空单手发龟派气功波打穿了比克。
没人肯听他的这些,哥哥听到这些故事也大多是不耐烦的情绪,方华知道他忙,他没有额可以倾诉的人,可在失明的那些日子里。他也没有学会写字。
终于在每天拥有三个小时的光明之后,他开始努力地学习认字,虽然过程艰难无比,但是一年下来,他也已经能毫无障碍地看着哥哥给他带回的上个时代的老漫画了。
他的画画天分太差,也画不了漫画,一腔的感情也就只能用文字来叙述,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已经十九岁的方华还是初恋都还在的败狗一个,自然也就写不出关于恋爱的那些东西,打怪升级,主人公上天下地,成了他故事之中的主要情节。
所以他写的小说里爱情的段落乏善可陈,男女主角仿佛一出生就喜欢上了对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当然,一般在小说的最后,他都会将女方写死,当做男主角小宇宙爆发的前提。
今天他的心情很不舒服,于是他在章节的结尾写死了男二,金系的元素使用者和boss二号同归于尽,夜色下他用一根银锥把自己和boss一起钉在了山崖上,月光洒下来,充满史诗般的悲壮。
perfect!
方华合上了本子,看了下时间,已经是十一点多,自己的眼睛很快就要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他慢慢地走到了窗前,看了下寂静的夜空,以及街口亮着的路灯。
哥哥今天回来得有点晚了呢。
方华走回床边,熟练地脱去衣服,躺在床上,闭上了双眼。
一片漆黑里,他差不多快忘了自己被揍过的事实了。
朦胧里,外面传来喧闹的声音,好像是哥哥的声音,还带着另外的一个人声,是谁呢?也许是哥哥的朋友吧,方华这样想着,翻了个身,闭上了双眼。
李穆走到房间里,这个房间给他的感觉就像是倒退了整整三十年的感觉,虽然他很不愿意承认,但这个地方在他的认知里,可以用贫民窟这个形容词来形容了。
这……
少年在一旁,已经昏死过去,李穆刚扶他进来,他就没有了力气。
真是的啊,李穆道,自己成了知心大叔叔一样的存在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